從2006紅衫軍起,電視上每天都有阿扁「貪腐」的「新證據」,一直到今天止:
「又『發現』新帳戶了!」
「又『發現』XX億元了!」
「XX承認了,轉污點證人了!」
「檢方又將XX列為被告了!」
很熟悉吧!
剛開始,我也跟大家一樣:又驚訝、又生氣,巴不得阿扁趕快抓去關算了;但日子一久,突然感覺:名嘴們所謂「證據」,會不會是法律上根本無效的證據、只能用來在電視上罵罵而已?不然何以一直辦不出來?
我之所以這麼說,是因為一查之下,發現名嘴當年驚爆的許多「弊案」,最後卻都判無罪!
也就是在電視上污賴、冤枉人家幾個月後,法院才還人清白。這時罵過的都罵了,「貪腐」印象已定、選舉也輸了,「清白」又有誰知?又有何用?
◆SOGO禮券案已宣判:遠東集團的徐旭東,吳淑珍獲判【無罪】。
◆高雄捷運泰勞弊案: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、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方來進、捷運局長周禮良獲判【無罪】。
◆南科高鐵減振案: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獲判【無罪】。
(他是扁政府特別邀請回台服務的海外學人)
◆高雄市議長賄選案,被民進黨開除黨籍的立委林進興獲判【無罪】。
◆台南縣長賄選案:蘇煥智獲判【無罪】。
阿扁的案子恐怕是媒體上吹牛過頭、樂觀過頭,最後只是和連戰、宋楚瑜一樣,財產申報不實罰款而已。
真正知情的司法人員沒有足夠的證據定阿扁罪,但媒體塑造出來的「貪腐」氣氛又令他們騎虎難下、不能還阿扁清白!因此只好靠每日「又『發現』XX!」來拖日子。
蔡英文目前份量不夠、不構成國民黨威脅,她還天真的與阿扁切割;等哪天她壯大了,新的「弊案」就會等著她,到時候看誰又要跟她切割!
2008年10月26日星期日
等蔡英文哪天壯大、構成威脅了,新的「弊案」就會等著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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